我要開工廠,環評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發布時間:2022/3/2 11:03:43 點擊:636
一、環評手續
1、什么建設項目必須辦理環評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調整
第十六條 我國依據建設項目對自然環境的危害水平,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推行分組管理。
建設單位應當下述要求機構定編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是填寫環境影響申請表(下列通稱環境影響評價文檔):
(一)很有可能導致重要環境影響的,理應定編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發生的環境影響開展全方位點評;
(二)很有可能導致輕微環境影響的,理應定編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發生的環境影響開展剖析或是重點點評;
(三)對環境影響不大、不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理應填寫環境影響申請表。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可以授權委托技術性企業對其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定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單位具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性實力的,可以自主對其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定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
第二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依照國務院的要求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保護主管機構審核。
第二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檔未依規經審核機構核查或是核查后未作審批的,建設單位不可開工建設。
注:依規理應填寫環境影響申請表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行政部門主管機構的要求將環境影響申請表報建設項目所在城市縣市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部門主管機構報備。
